新京报快讯(记者 沙雪良)《北京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北京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近日发布,其中勾画出北京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时间表和路线图:到2022年,全市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基本建成,政府信息底数清晰,公开属性界定明确。 (window.slotbydup = window.slotbydup || []).push({ id: "u5981866", container: "_kaqw1o7bid", async: true });[img]//cpro.baidustatic.com/cpro/ui/c.js" async="async" defer="defer" >
按照路线图,北京将建立区政府常务会议网络直播、区政府定期向市民报告工作等制度,并在今年8月底前,26个领域调整完善政务公开全清单。
◎目标
公开标准体系建成目标比国办要求早一年
北京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出台《实施意见》,旨在全面提升北京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对基层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推进基层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
去年12月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23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
比照国办要求,北京市要求提前一年完成目标。《实施意见》提出,到2022年,全市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基本建成,政府信息底数清晰,公开属性界定明确;公开平台集成权威,精准推送、智能应用广泛普及;政务公开各项要求贯穿基层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务公开机制制度、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措施
26个领域8月底前调整完善政务公开全清单
《实施意见》聚焦“公开标准清晰、程序要求明确”,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具体而言,通过“全清单管理”实现公开内容标准化,通过“全制度流程”实现公开程序规范化。加强政务公开全清单动态管理。各市级部门、各区政府及所属部门应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职责变化情况,于2020年8月30日前调整完善本单位政务公开全清单,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
据了解,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试点领域标准指引,涵盖财政预决算、征地补偿、扶贫救灾等涉及民生、关注度高的26个领域,标准指引在形式上做了一些要求,如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对于编制目录的内容,则要求“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体现地区和领域特点,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
近期,北京还将制发《北京市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全制度流程》,制定制度样本和流程图。加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平台建设、组织保障等各环节管理工作,通过制度化手段将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嵌入各单位业务系统,将政务公开要求嵌入基层政府行政行为的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建立区政府定期向市民报告工作制度
未来,北京市将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实效,聚焦点落在“公开平台集中、政策解读通俗、公众参与广泛”。
《实施意见》提出,加强政府网站与其他发布渠道的系统连通,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源发布、多渠道展现。加强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功能,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及部门、街道(乡镇)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便利企业群众。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应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对于公众参与,《实施意见》要求明确事项范围、方式、渠道,拓展公众参与方式。具体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强化政策措施制定前、执行中、落实后全流程的公众参与。建立区政府常务会议网络直播、区政府定期向市民报告工作等制度,实现政务开放日、政府会议公开常态化,增进企业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将明确审核标准
在办事服务公开方面,《实施意见》提出,要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信息同源管理、同源发布。
以为企业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指南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方便办事企业群众易读易懂易用。加强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咨询,在企业群众办事前即提供在线导办咨询服务,制定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的详细审核标准,提供审核标准、办理部门、联系方式、办理进度、完成时限、办理结果等在线查询服务。
《实施意见》还提出,要建立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与宣传、网信、大数据管理、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教育培训,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