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天津2月6日电 (周亚强)记者6日从天津海事法院获悉,近日,该院仅用3个小时即完成宁波海事法院扣押船舶委托,成功阻止了财产转移,为案件后续处理奠定了基础。
据了解,该案系一起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船员起诉讨要工资,并希望通过保全涉案船舶来保证案件执行。2月2日14时30分,天津海事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平台收到宁波海事法院协助扣押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港的“冀曹渔XXX”等两艘船舶的请求,同时得知,被告正在办理转移财产手续,一旦完成,船员们即使打赢官司也很难拿到工资。
对此,天津海事法院迅速调动人员赶往唐山曹妃甸港,先后辗转曹妃甸政务服务中心、曹妃甸区政府、农业农村局办理扣船手续,最终在17时30分将查扣手续送达负责部门,赶在转让审批手续结束前完成了船舶扣押、保全了财产。
“强化法院间协作配合,及时办理委托事项,是贯彻‘全国执行一盘棋’的重要措施,也是海事法院执行工作的重要特色。”该院工作人员表示,将不断提升执行效率,无地域差别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