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沈阳7月6日电 (李晛)记者6日从辽宁省财政厅获悉,2021年,辽宁省财政筹措187亿元,保障粮食安全。
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性资源,粮食安全事关政治安全、社会安全、经济安全,是社会大局稳定的基石。中共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家粮食安全,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带头抓落实、善于抓落实、层层抓落实”专项行动进行部署。
辽宁省财政厅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统筹安排财政资金,为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供应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2021年已累计筹措资金187.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2亿元。
一是拨付种粮农民惠农补贴资金88.4亿元,保护种粮积极性。筹措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40.6亿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1.3亿元,支持广大农民购买化肥、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保障春耕生产;筹措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5亿元,推广先进农机具使用,扩大农机报废补贴试点范围。
二是下达支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等专项资金52.9亿元,夯实农业生产基础。筹措农田建设补助资金44.4亿元,支持开展改造中低产田,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筹措保护性耕作、黑土地保护及社会化服务补助等资金8亿元,推广应用保护性耕作先进适用技术,保护黑土地等优质耕地,鼓励发展绿色农业;筹措中央财政支持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基本建设投资5000万元,提高辽宁省主要粮食作物种质资源保护、繁育及创新能力。
三是下达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2.6亿元,调动基层“重农抓粮”积极性。落实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对全省38个产粮大县予以奖励,缓解产粮大县财政运行困难问题。昌图县获得奖励资金1.1亿元,居全省首位。
四是筹措储备粮补贴资金13.6亿元,支持粮食储备能力建设。对全省各级政府储备玉米、水稻、小麦、食用油等,落实收购贷款贴息及保管费用补助,提高粮食储备及市场调控能力,保障粮食市场供应稳定。
五是安排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资金19.7亿元,发挥农业保险稳产增收作用。筹措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9.4亿元,对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加农业保险予以补贴,提高投保积极性,保障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筹措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3000万元,开展水稻和草地贪夜蛾等重大农作物病虫疫情防控工作,减少粮食因灾损失。
据悉,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辽宁省财政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制度建设,出台了《辽宁省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关于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增强全省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辽宁省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中的作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