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家银行卡可用来提取公积金
本报讯(记者赵莹莹)记者昨天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公积金缴存人可使用本人在北京地区11家合作银行的银行卡作为“公积金用卡”,用于提取住房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公积金用卡”服务,提取人可以使用本人在北京地区11家合作银行发放的I类银行卡(不受额度限制的银行借记卡)作为“公积金用卡”。
“公积金用卡”能做什么?据了解,提取人在网上或柜台办理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时,可选择已添加的任意“公积金用卡”作为提取收款用卡,提取事项审核通过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取金额打入该“公积金用卡”账户。同时,如提取人已存在约定提取,也可以通过变更约定提取收款卡,使用已添加的任意“公积金用卡”作为约定提取收款用卡。
11家合作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农业银行
□建设银行
□中国银行
□华夏银行
□招商银行
□北京银行
□交通银行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
□上海浦发银行
□中信实业银行
提示
每名缴存职工本人名下可持有多家发卡银行的“公积金用卡”,但每家银行限一张。